服务器规则 更新于 2026-09-29 约 17.4 分钟 132

CCU生电服务器总章

(自2026年9月1日公布施行,根据2026年9月29日管理委员会通过的《总章修正案(一)》修正)

序言

CCU(全称CrazyCatUniversity,疯猫服)的故事,始于一群对Minecraft生电玩法抱有共同热爱的玩家。

服务器的前身,是另一个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服务器。我们曾在那里探索、建设,也曾在理念的碰撞中不断寻找属于生电玩家的那片天地。当原服的环境与机制已无法支撑我们对技术追求的渴望时,我们选择了一条新的道路——于是,CCU诞生了。

自建服以来,我们确立了清晰的定位:以生电技术为核心,以社群和谐发展为目标。我们不设硬性门槛,无论技术高低,只要认同这个理念,即可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2026的这个暑假,是我们收获最为丰硕的一段时光。一批批志同道合的同好加入进来,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令人振奋的创造印记:有一夜建成的珍珠跃迁炮,震撼了每一位目睹者;有在几位大佬带领下、一群初涉生电的玩家共同完成的——这顶技术桂冠上的全物品分类系统;有默默耕耘的后勤保障,有搭建官方网站的技术担当,还有活跃于群聊、点燃氛围的每一位成员。正是你们,让CCU从一个构想,变成了一个有温度、有活力、有成果的社群。

然而,现实从不因热爱而停步。新的学期即将开始,创始人因个人现实原因不得不暂时离开管理岗位,将服务器交由管理委员会继续运营。正因如此,我们更需要一套清晰、稳定、可执行的基本规则——在大家奔赴各自现实生活之前,为这艘共同建造的航船装好舵、扬好帆,让它能够平稳驶向更远的未来。

新的学期或许会带走部分伙伴的在线时间,却带不走我们共同建设的这片家园。待到假期重聚时,CCU将以更完善的设施、更成熟的社群,迎接每一位归来的成员。

本总章的制定,正在于这一承前启后的关键时刻。凝聚共识、明确底线、规范秩序——它既是CCU过去探索与实践的见证,也是我们对未来许下的庄重承诺。全体CCU玩家,均须以本总章为基本活动准则,共同维护其尊严,保障其实施,为CCU在下一阶段走得更稳、更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石。

愿CrazyCatUniversity越来越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服务器性质)

本服为基于Java版的生电生存公共服务器,核心玩法与游戏机制遵循原版设定,服务器端仅安装性能优化与辅助管理类模组(如Carpet),不添加任何改变游戏内容、新增物品或方块的扩展性模组。

第二条(总章效力)

凡取得本服白名单资格的玩家,均须遵守本总章及依据本总章制定的各项具体管理办法。

玩家进入服务器,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遵守本总章全部条款。发生违规行为后,不得以“未阅读规则”“不熟悉规则”为由申请免除处罚。

第三条(规则层级与解释权)

本总章为服务器基础性规范,各项具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均不得与本总章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

本总章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总章处理具体事件时,应遵循程序正当、证据确凿、过罚相当的原则。

第二章 玩家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玩家资格)

凡认同本服宗旨,遵守本总章及相关规定,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白名单者,均可成为本服正式玩家。

第五条(基本权利)

玩家在本服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自由探索、建设与游玩的权利;
(二)获取维持生存与开展建设所需基础资源的权利;
(三)按需使用公共机器、公共农场及公共仓库的权利;
(四)了解服务器重大决策与重要事件动态的权利;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时提出申诉的权利。

第六条(基本义务)

玩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须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遵守总章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
(二)尊重其他玩家的创造与权益,文明交流,团结互助;
(三)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不得恶意占用、囤积或破坏;
(四)维护服务器安全与稳定,发现BUG或安全隐患须主动上报;
(五)服从管理委员会依规作出的管理决定。

第三章 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委员会组成)

管理委员会是本服的管理机构,负责服务器日常运营、规则解释与纠纷处理。

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会议与协调工作。

委员产生方式由现任委员提名,经管理委员会内部过半数同意后增补。具体席位与分工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服务器发展需要决定。

第八条(管理职责)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服务器的日常运营与安全管理;
(二)解释本总章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三)审核玩家入服申请,管理白名单;
(四)组织集体项目与公共工程建设;
(五)管理公共财产与资源;
(六)调解玩家间纠纷,处理违规事件;
(七)负责服务器对外事务的联系与沟通。

第九条(工作原则)

管理委员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二)利益回避:处理事务与自身存在利益关联的,应主动回避;
(三)公开透明:涉及全体玩家利益的决策与重大事件,应向全体玩家公开说明;
(四)廉洁履职:委员是服务器的服务者,不得利用管理权限获取游戏内不正当优势,不得私自修改他人建筑或数据。

第十条(违纪处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第九条工作原则的,依本总章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四章 基本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客户端使用规范)

本服不限制客户端模组的使用,但不得利用任何模组功能实施以下行为:
(一)获取生存模式下无法正常获得的物品、资源或成就;
(二)对服务器造成持续性卡顿或崩溃;
(三)破坏他人建筑、地形或公共设施;
(四)干扰他人正常游戏体验。

第十二条(模组禁用清单)

禁用模组与功能清单由管理委员会依据服务器发展动态更新调整,并予以公布。

清单所列工具及其等效替代工具,均适用第十一条规定。未列入清单的模组,原则上允许使用。

第十三条(账号安全)

玩家应妥善保管本人游戏账号,不得将账号共享、租借或售卖予他人,违者连带追责。

账号下的一切违规行为,由账号管理人承担责任。

同一玩家持有多个账号的,所有账号均视为同一管理人所持有。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同一管理人名下的多个账号合并累计违规记录与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言行规范)

玩家在本服所有交流平台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以下规范:
(一)不得发布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歧视或引人不适的内容;
(二)不得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仿冒他人;
(三)不得对他人进行辱骂、人身攻击、骚扰、威胁、诅咒等不友善行为;
(四)不得挑起争端、煽动对立、引战或嘲讽他人;
(五)不得恶意刷屏、灌水、重复发布无意义内容;
(六)未经管理委员会许可,不得发布广告、商业推广或引导至其他同类服务器。

玩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调解,不得私下报复。

第十五条(破坏社群氛围的行为)

玩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破坏社群氛围的行为:
(一)在社群内长期发表消极、负面言论,对社群氛围造成持续性不良影响的;
(二)故意挑拨成员间关系、制造对立、传播不实信息的;
(三)以阴阳怪气、冷嘲热讽等方式,持续贬低或攻击他人及其成果的;
(四)恶意曲解服务器规则或管理决策,误导其他玩家的。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玩家,管理委员会应首先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设定不少于七日的观察期。观察期内行为未改善的,管理委员会可依据本总章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财产与建筑保护)

玩家的私人财产及服务器公共财产受保护,禁止进行下列行为:
(一)偷取、挪用他人或公共工程物资;
(二)破坏、拆卸、封堵他人私人建筑;
(三)搬空或恶意囤积公共仓库物资;
(四)在公共区域内乱建乱拆,干扰破坏正常运行。

公共物资应当按需取用,单次取用量以合理消耗为限。

第十七条(PVP与安全规则)

服务器默认禁止PVP。仅当双方玩家自愿且明确同意时,方可进行友好切磋。

不得追杀新人、堵出生点、反复骚扰他人。

不得在他人建筑内设置陷阱、机关、TNT等恶意装置。

第十八条(工程与性能通用原则)

玩家进行地形改造、建设红石机器或开展任何工程活动时,须确保其行为不会对服务器稳定运行与他人正常游戏体验造成显著影响。

所有公共工程、公共机器及公共仓库由全体玩家共享使用权。不得独占、锁机器、堵机器或未经许可改造设计结构。

涉及红石电路频率、实体数量上限、区块加载范围等具体性能标准与建设规范,以及废弃机器的拆除要求,由服务器相关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管理委员会应建立隐患设施巡检与标识制度。对已知存在性能风险但暂不宜拆除的设施,应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在社群内公告。

第十九条(BUG隐患管理及上报)

玩家不得利用游戏BUG或特性漏洞恶意刷取物资、成就或掉落物。

玩家发现BUG或安全隐患的,应主动向管理委员会上报。上报渠道包括:群内@管理员、私聊管理员等有效通知方式。玩家应当在发现情况后30分钟内完成上报;情况紧急的,应立即上报。

玩家主动上报BUG或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的,管理委员会可予以表彰或奖励。隐瞒BUG或隐患,或利用其谋利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第五章 违规处置与申诉

第二十条(处罚原则)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罚,遵循程序正当、证据确凿、过罚相当的原则。

管理委员会裁量处罚时,应综合考量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行为人的认错态度与补救措施。

管理委员会裁量处罚时,应同时评估是否存在管理疏漏,并在处理公告中公开说明,作为对玩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第二十一条(违规等级与处罚措施)

违规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为三级,管理委员会应依据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后果,按规定标准认定与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轻度违规,给予警告,可酌情并处不超过三日的封禁:
(一)轻微刷屏、占用公共空间的;
(二)言语轻微不当、轻度纠纷引战的;
(三)轻微违规但未造成实际损害的;
(四)未造成实际影响的轻微工程违规行为;
(五)发现BUG或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轻微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中度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三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封禁:
(一)私自改造公共机器或设施的;
(二)偷拿或恶意囤积公共物资的;
(三)乱建地狱门造成区域性卡顿的;
(四)滥用BUG且造成一定后果的;
(五)经警告后,仍持续实施第十五条破坏社群氛围的行为的;
(六)违反相关管理办法且造成一定后果的;
(七)其他造成一定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违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度违规,立即予以清退,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使用作弊外挂、违规客户端的;
(二)恶意炸档、毁坏公共工程或他人大型工程的;
(三)偷盗、损毁他人大型私人财产的;
(四)言语不当且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改,或煽动闹事的;
(五)恶意曲解服务器规则或管理决策,误导玩家,造成社群分裂等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相关管理办法且造成服务器严重卡顿或重大损失的;
(七)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裁量情节)

管理委员会在裁量处罚时,除依据第二十条所列因素外,还应根据以下情节,在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作出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给予较轻的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减轻违规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实施违规行为的;
(三)在共同违规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四)主动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如实陈述事实的;
(五)其他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降低一个处罚等级给予处罚:
(一)情节显著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
(二)在侵权违规行为发生后,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害玩家谅解的;
(三)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违规的;
(四)违规行为发生时玩家入服时间少于三日(按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计算),且违规行为属于轻微违规的;
(五)其他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给予较重的处罚:
(一)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三)对举报人、证人、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或报复的;
(四)在共同违规中起主要作用的;
(五)三个月内曾因同类违规行为受过处罚的;
(六)利用管理权限实施违规行为的;
(七)在重大活动或服务器关键时期实施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通过多开账号等方式规避规则或逃避处罚的;
(九)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重处罚,在规定的处罚幅度以上、直至适用最高等级处罚:
(一)情节特别恶劣,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
(二)多次实施同一类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
(三)同时实施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
(四)违规行为涉及利用游戏漏洞、外挂程序等破坏服务器公平性或稳定性的;
(五)其他应当加重处罚的情形。

违规行为同时具有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节的,应当综合考量,根据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作出与违规行为相当的处罚决定。

第二十三条(自由裁量权)

管理委员会保留对于未尽事宜的自由裁量权。

第二十四条(追诉时效)

违规行为在十四日内未被管理委员会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申诉与复议)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三日内,向管理委员会提交正式复议申请,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管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完成复核,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罚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处罚公示)

对轻度违规及以下处罚,可采用简易格式在群内或公告区发布,内容包括违规事实、适用条款、处罚措施,一般不超过200字。

对中度违规,采用标准格式公示,内容包括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定性依据、裁量情节、处罚决定、复议渠道。

对重度违规,其事实依据与处理结果应在社群公告区进行公示,接受全体玩家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生效与修订)

本总章的修订,须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同意。

修正案经审议通过后,在社群公告区发布,自修正案规定的日期起生效;修正案未规定生效日期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修正案发布后,异议期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二十四小时;涉及重大事项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延长至三日。修正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异议期内,玩家可通过指定渠道提出异议。管理委员会应在异议期结束后三日内完成复核。复核期间,修正案继续有效。经复核认为异议成立的,管理委员会应变更或撤销原修正案,变更或撤销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认为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修正案。”

第二十八条(期限计算)

本总章及依据本总章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中涉及期限的,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所称“日”,均指自然日。
(二)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含本数。
(三)所称“入服时间”,以玩家本人首次加入CCU正式社群平台(如QQ主群、消息互通群、oopz语音组、服务器等)之日开始计算。玩家退出后重新加入的,以重新加入之日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解释原则)

本总章各条款应基于序言所载之目的与原则进行理解与解释。当条款含义发生歧义时,应作最有利于保障服务器稳定运行与全体玩家合规权益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