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U-MC 社区守则

48 发布于 2026-08-13, 10:51 No.1
预计阅读约 6 分钟

生效日期: 2026年8月13日
修订日期: 2026年8月13日

「CCU-MC」是为《我的世界》服务器玩家搭建的社区站点,用于发布活动、展示建设、交流日常与协作项目。服务器玩家及外部访客均可注册使用本站,但部分功能需完成指定认证后方可使用。

在注册本站或使用本站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社区守则。参与本站的一切活动,均视为已熟悉并同意遵守本守则。

第一章 总则

1.1 本守则适用于 CCU-MC 所有用户及用户在站内的一切行为。

1.2 用户在本站发布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头像、用户名、签名、帖子、文档、评论、项目等)均须遵守本守则。

1.3 本站管理团队(即服务器管理组)拥有对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章 用户行为规范

2.1 信息发布基本要求

2.1.1 不得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

2.1.2 不得发布色情、低俗、血腥、暴力、猎奇、歧视、引人不适的内容。

2.1.3 不得教唆、宣传、鼓励危险行为或传播不良价值观。

2.1.4 不得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仿冒他人。

2.1.5 不得发布人身攻击、引战、骚扰、威胁、诅咒等不友善内容。

2.1.6 不得发布灌水、刷屏、无意义重复内容,或大量发布相似内容。

2.1.7 未经管理团队许可,不得发布广告、商业推广或引导至其他同类站点。

2.1.8 禁止发布、转载或评论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及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和评论。

2.2 账号与网络安全

2.2.1 用户须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不得私自转让、出借、出售账号。

2.2.2 不得批量注册账号,不得使用傀儡账号进行刷屏、扰乱秩序、逃避处罚等行为。

2.2.3 不得使用脚本、外挂、漏洞等非正常手段恶意使用本站功能,或违规爬取站内数据。

2.2.4 不得阻碍、干扰管理人员依规执行管理操作。

2.2.5 对管理操作有异议,应通过站务板块或指定渠道理性反馈,不得恶意攻击管理人员。

第三章 内容发布与认证规则

3.1 发帖类型

3.1.1 本站发布内容分为两类:帖子和文档。

  • 帖子:用于日常活动发布、建设展示、玩家交流、图片分享等。
  • 文档:用于存放服务器规则、入服指南、项目规划等需要长期维护的正式内容。

3.2 认证与发布权限

3.2.1 用户注册后需完成 QQ 账号认证,方可获得发帖权限。未完成 QQ 认证的用户可浏览站内内容,但无法发布帖子或文档。

3.2.2 文档的发布权限仅限管理员(服务器管理组),普通用户无法发布或编辑文档。

3.3 内容规范

3.3.1 发布内容时应选择正确的发帖类型(帖子或文档)。

3.3.2 应如实介绍内容,不得夸大宣传、欺诈或误导其他用户。

3.3.3 应使用清晰、可读的排版与文本样式,避免影响阅读体验。

3.3.4 转载内容应注明原作者、原始出处及授权信息。不得以转载冒充原创。

3.3.5 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作品描述。

第四章 违规处罚

4.1 处罚措施分类

处罚措施按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类:

类别 措施
内容处理 编辑、锁定、删除内容
账号警告 私信或公开警告
临时封禁 1–30 天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
永久封禁 无限期禁止访问
附加措施 清除违规内容、限制功能使用、移除特殊权限等

4.2 违规情形与处罚对照表

编号 违规情形 对应条款 处罚措施
4.2.1 灌水、刷屏、发布无意义或重复内容 2.1.6 删除内容;初犯警告,再犯 3–7 天封禁,情节严重者永久封禁
4.2.2 人身攻击、引战、骚扰、威胁他人 2.1.5 删除内容;3–15 天封禁,情节严重者永久封禁
4.2.3 发布违法、色情、暴力、歧视等违规内容 2.1.1, 2.1.2 立即删除;7 天起封禁,直至永久封禁
4.2.4 散布谣言、仿冒他人、恶意误导 2.1.4 删除内容;7–30 天封禁,情节严重者永久封禁
4.2.5 恶意扰乱社区秩序、破坏讨论环境 2.1.5, 2.2.4 视情节给予 7 天至永久封禁
4.2.6 侵害网络安全、利用系统漏洞 2.2.3 永久封禁,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4.2.7 违规商业推广、广告 2.1.7 初犯警告并删除内容;再犯 7–30 天封禁,专用广告账号永久封禁
4.2.8 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3.3.5 删除内容;14 天起封禁,情节严重者永久封禁
4.2.9 转载冒充原创 3.3.4 强制修改标注;初犯警告,再犯 3–14 天封禁
4.2.10 滥用傀儡账号 2.2.2 傀儡账号永久封禁,主账号视情节 7 天起封禁
4.2.11 干扰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2.2.4, 2.2.5 7 天起封禁,情节严重者永久封禁
4.2.12 累犯或同时违反多项条款 全部 加重处罚,合并执行

4.3 申诉与反馈

4.3.1 用户对管理操作有异议,应在 7 个自然日内通过站务板块或指定渠道提起申诉。

4.3.2 申诉时应说明情况、提供证据,管理团队将在合理期限内复核并作出最终裁定。

4.3.3 恶意反复申诉、骚扰管理人员的,视为干扰管理行为,可追加处罚。

第五章 附则

5.1 管理团队保留对本守则未明确列出的不合理行为的判断与处理权。

5.2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版本将另行公告。

修订记录:

  • 2026年8月13日 —— 初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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